政府為刺激國內市場消費,將每人發放3600元的消費券以刺激內需消費市場,而這項高達八百餘億的消費券,使用方式主要是適用於零售門市、店頭、賣場等「當面交易」時,且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。
這項振興國內市場景氣的措施,在還未正式拍板定案的候後,就已引發實體零售店家的搶奪大戰,紛紛推出「來店」使用消費券另有優惠的方案!網路眾家業者磨刀霍霍,當然也想搶食這塊大餅。
由於法令明訂持「消費券」的一般民眾不能直接存入金融機構個人帳戶中,甚至明訂不得「以電子、磁力、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。」也就是說,一 般民眾不能將消費券存入帳戶中轉帳消費,或是以電匯方式匯入該商家帳號,也不能先以信用卡線上消費,再以消費券存入發卡銀行帳戶中「繳卡費」!
…《詳全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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