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消費券有固定面額,又有不得直接兌換現金,與不找零的限制,網路商家應該針對這樣的特性,設計足夠吸引消費者使用消費券的「機制」誘因,才能夠與實體店家一較高下!
首先,如前文所述,網購業者必須開闢「貨到付款」或「超商取貨付款」的金流機制,就可以在購物網站首頁及明顯位置標示「本站適用消費券」。並應在「購物流程」頁面中,強調使用消費券的消費者,應選擇「貨到付款」或「超商取貨付款」方式付款。
第二、設計不需找零商品價格
消費券面額為五百元6張,兩百元3張。因為消費券不能找零,多數消費者一定不願意「超額付費」,而網路商家也不可能要求「不足額」時再採其他方式支付差額(如補現金、再轉帳或再刷信用卡),單筆消費多次支付,造成消費雙方困擾。
…《詳全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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